老师好,我弟北京被拒了三次。第一次:
我弟(f1)和我妈(b1/b2)一起办的团体签。当时忘交sevis, 收到一张行政审核单,但护照都被收走了。三个星期后收到二面的要求,然后直接被拒。
第二次:
改成了我弟自己去办签证。
第一次和第二次我弟都是用英语答的题,撒谎说他听得懂vo的问题,也都能答上来,后来才承认他听不懂,于是第三次改成了中文。
第三次问的问题:
vo: 到美国干什么
他回答:上高中
vo: 住哪?
他回答:住学校宿舍
vo:资金来源?
他回答:父母。(同时出具30万存款证明,房产证等)
我目前在美读博士,我弟来了准备和我一起住(学校在同一个地方),同时准备了我同学的信息和地址作为他的寄宿家庭。
这种情况下,我们需要怎么改?是不是他不能和我一起住?或者需要出具监护人证明?
谢谢指导!